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2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
  • 规模: 本项目复建地块5-1用地面积12229.1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552平方米
  • 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及5号线的保护范围,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安全保护监控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围护结构、工程桩、土方开挖、堆载等地铁保护区域范围内涉及到地铁保护方面的工程施工过程监控。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分析及动态控制;(2)编制《监控实施方案》;(3)前期监控工作交底;(4)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及测量;(5)轨道交通/基坑监测布点复查;(6)项目工程基线复查;(7)轨道交通保护标线、标识标牌管理;(8)轨道交通保护监控前期工作指导;(9)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10)施工监控;(11)节点工况监测分析;(12)监控后期工作交底;(13)工后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14)编制项目监控总结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

公示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1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12 17:44:11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12-04-01-835292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
公示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埔东路北(夏园)片区)AP0903052地块(复建地块5-1)地铁监控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3-10 09:0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综合得分
1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0.0000 24.0000 29.6300 93.63
2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7.0000 22.8000 29.3100 79.11
3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7.0000 17.8000 28.9900 73.79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440104797350015A 1 2229448.0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邓毅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36153B 2 2210000.0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郭学荣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1440104190433092J 3 2236520.0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萧浩钊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07号雪松中心2号楼6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盛工 联系电话 020-8211455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2114555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07号雪松中心2号楼6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1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17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监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