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标(EPC+O)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标
- 项目地址: 韶关市仁化县城口镇
- 规模: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养护、经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部分:项目总体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如需审图须经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合格)、工地现场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3)运营部分①运营范围:范围以项目建设红线为准,运营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红线范围所有的建筑物、游乐设施、设备等的养护与经营。②运营标准要求A、参照国家4A级景区标准进行管理与维护。B、质量保证:建立健全有序高效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打造高素质高品位高效率好形象员工团队。C、综合目标:a.安全事故指标达标率100%;b.客户满意度大于85%;c.前三年游客年度增长率不小于20%。D、品牌宣传a.打造一系列仁化本土文创产品;b.餐饮、文创产品、农产品统一宣传;c.每年举办不少于12个节庆活动。③中标方投资额约定:A、中标方须承诺投入不低于1:1的比例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中标方投资金额以甲方按规定选取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为准,投资总额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投入30%,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入30%,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余下的40%,(其中运营费可列入总投资额,但占比不得超过总投资的17%),如因甲方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投资完成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B、中标方如未能约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总投资额,发包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向发包方补缴差额投资金额,如中标方拒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将已投入资产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并终止中标方的项目运营权。④特许经营:A.项目特许权:甲方授权乙方运营和维护该项目,乙方须遵纪守法经营,配合甲方管理。B.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红线范围内经营性项目的整体经营和管理权,包括:广告专营权、商业业态专营权、场地租赁专营权等。C.特许经营权期限: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自本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起算。D.权益分配:特许经营期间农房和农田租金、山林租金、所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养护及由此产生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前15年由中标人采取收费模式独立运营,自负盈亏(GOP为正);项目运营满15年后,招标人与中标人4:6比例进行年利润分红;项目运营满20年后,中标人投资于该项目的所有资产归招标人所有。乙方可根据投资盈亏情况及折旧情况,优先向甲方购买以乙方投资为主的物业等资产。E.运营范围内养护标准:按景区养护标准执行。F.资产处置:运营期满或合作终止,新建、改建及其附着物归招标人所有。G.运营退出机制:①如果甲方有需要整合资源或者收回,在支付乙方的总投资、经营亏损补贴资金、及银行利息等上述资金成本之后,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方有条件退出。②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给自身造成的损失,不向对方追偿。招标规模:招标人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投资(含基本预备费)7009万元,设计费172万元,其他费用319万元。中标方须承诺投入不低于1:1的比例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中标方投资金额以甲方按规定选取具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为准
- 范围: 项目对红城林场片区、城群村为坑组、为坑-恩村长征历史步道(约7.82公里)、红军长征临时指挥部遗址等范围进行道路、水电、消防设施改造、实施绿化美化,对房屋外立面改造及修缮、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遗址遗迹保护管理设施用房、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观景台、旅游驿站等)、红色文化景观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管理设施用房、入口门户展示厅、历史步道及辅助工程、勘察设计、图纸审查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标(EPC+O)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标(EPC+O)
评标结束时间:2024-02-01 09:46:24
公告内容
2024年1月31日 ,招标人( 仁化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及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在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对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标( EPC+O) 招标进行开标、评标。
一、本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 韶关市仁化县城口镇 。
2. 建设内容:
项目对红城林场片区、城群村为坑组、为坑 -恩村长征历史步道(约7.82公里)、红军长征临时指挥部遗址等范围进行道路、水电、消防设施改造、实施绿化美化,对房屋外立面改造及修缮、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遗址遗迹保护管理设施用房、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观景台、旅游驿站等)、红色文化景观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管理设施用房、入口门户展示厅、历史步道及辅助工程、勘察设计、图纸审查等。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养护、经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 设计 部分: 项目总体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
制( 如需审图须经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合格 )、工地现场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 2) 施工部分 : 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
( 3)运营部分
① 运营范围 : 范围以项目建设红线为准,运营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红线范围所有的建筑物、游乐设施、设备等的养护与经营。
② 运营标准要求
A、参 照国家 4A级景区标准进行管理与维护。
B、 质量保证:建立健全有序高效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打造高素质高品位高效率好形象员工团队。
C、 综合目标:
a. 安全事故指标达标率 100%;
b. 客户满意度大于 85%;
c. 前三年游客年度增长率不小于 2 0%。
D、 品牌宣传
a. 打造一系列 仁化 本土文创产品;
b. 餐饮、文创产品、农产品统一宣传;
c. 每年举办不少于 12个节庆活动。
③ 中标方投资额约定:
A、中标方须承诺投入不低于1:1的比例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中标方投资金额以甲方按规定选取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为准,投资总额须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投入 30% ,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投入 30% , 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余下 的 40%, (其中运营费可列入总投资额,但占比不得超过总投资的 17%),如因甲方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投资完成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
B、 如果 中标方 在约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资金投入比例, 则中标方注资每逾期一日,需按未完成注资金额的万分之一增加项目投资款。
④ 特许经营 :
A. 项目特许权: 甲方授权乙方运营和维护该项目,乙方 须遵纪守法经营,配合甲方管理。
B. 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红线范围内经营性项目的整体经营和管理权,包括:广告专营权、商业业态专营权、场地租赁专营权等。
C. 特许经营权期限: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 20年,自本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起算。
D. 权益分配:特许经营期间农房 和农田租金、山林租金、 所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养护 及 由此产生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前 15年由中标人采取收费模式独立运营,自负盈亏(GOP为正);项目运营满15年后,招标人与中标人 4 : 6 比例进行年利润分红;项目运营满 20年后,中标人投资于该项目的所有资产归招标人所有。乙方可根据投资盈亏情况及折旧情况,优先向甲方购买以乙方投资为主的 物业 等资产。
E. 运营范围内养护标准:按 景区 养护 标 准执行。
F. 资产处置:运营期满或合作终止,新建、改建及其附着物归招标人所有。
G. 运营退出机制 :
① 如果甲方有需要整合资源或者收回,在支付乙方的总投资、经营亏损补贴资金、及银行利息等上述资金成本之后,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方有条件退出。
②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给自身造成的损失,不向对方追偿。
4. 招标规模: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标( EPC+O)招标人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投资(含基本预备费) 7009 万元,设计费 172 万元,其他费用 319 万元。中标方须承诺投入不低于1:1的比例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中标方投资金额以甲方按规定选取具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为准。
5. 工期:
( 1)本项目设计、施工工期:共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2)运营期限:20年。
6.最高投标限价:¥75000000.00元。
二、现对本次招标的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公示:
2024年1月31日 9 : 30分开标会议正式开始,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成功解密后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和《开标一览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有 3 家投标单位成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查看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经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缴纳均符合要求。并检查《开标一览表》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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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 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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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报名人:黑龙江省月至阳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49244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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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报名人:张家界光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71108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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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报名人:广东花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4688613.00 |
唱标完毕,由 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依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于 20 2 4 年 1 月 30 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广东省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5 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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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已取得的职称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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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一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造价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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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二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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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三 |
高级工程师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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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四 |
高级工程师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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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五 |
经济师 |
工程造价 |
经各评委推荐 专家一 为评标委员会组长并主持该工程评标工作。
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本项目于 2024年1月31日 9 时 50 分进行全封闭评标工作,评委认真地学习了招标文件及其中的评标定标办法。此次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估 法 。 商务技术和经济部分两大部分。其中,商务部分 38分,技术部分12分,经济部分50分,满分为100分。 评标程序如下:
(1)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 3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确定以下 3 家投标人通过了初步评审。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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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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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报名人:黑龙江省月至阳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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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报名人:张家界光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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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报名人:广东花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再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①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 ,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即为某投标人的商务得分 。
②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即为某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③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 n:用1~21号球分别代表一个下浮系数,由评委代表从这2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 3 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所抽取的3个号码对应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n。具体号码对应的下浮系数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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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随机抽取 |
抽取号球 |
对应的下浮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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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次抽取 |
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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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次抽取 |
11 |
2% |
|
3 |
第三次抽取 |
16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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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N=所抽取的3个号码对应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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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评分进行综合汇总,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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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 部分 得分 |
技术 部分 得分 |
经济部分 得分 |
投标人综合得分 |
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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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报名人:广东花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2.00 |
10.50 |
48.52 |
91.02 |
1 |
|
2 |
主报名人:黑龙江省月至阳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50 |
8.17 |
48.20 |
76.87 |
2 |
|
3 |
主报名人:张家界光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4.80 |
7.83 |
48.31 |
70.94 |
3 |
招标人: 仁化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