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A3302830400024993001001]

发布时间:2025-03-30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奉化区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详情

<span>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项目名称:
奉化区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2412-330213-04-01-175920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惠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中山东路518号金城大厦B座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574-88680075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市奉化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瑞峰路30号五楼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74-88951319
标段(包)名称:
奉化区张家岙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3302830400024993001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 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 2020 年 1 月1日以来完成过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或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或垃圾填埋场治理(封场)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7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8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9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10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相互兼任。(三)其他:☑3.11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1 萧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49,485,568.00元 365天 设计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汪文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浙2332007202302872 符合要求条件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公示起止日期:
2025-03-28至2025-03-3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线上
评标时间:
2025-03-28 09:00:00
评标地点:
评标一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88900751
信息来源:
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