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连山快速公路工程(一期)隧道机电设备采购[A3302830400024455002001]
- 项目名称: 奉化区连山快速公路工程一期隧道机电设备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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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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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连山快速公路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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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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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213-48-01-12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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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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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20号
联系人:董峰
电话:188065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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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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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梅峰、张月侠
电话:0574-883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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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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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连山快速公路工程(一期)隧道机电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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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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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830400024455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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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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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主要设备(指摄像机、供配电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摄像机(或供配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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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蓝易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736,027.00元 | 30天 | 验收要求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 张瑶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宁波同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7,762,505.00元 | 30天 | 验收要求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 华素美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宁波晨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791,583.00元 | 30天 | 验收要求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 蒋爱荣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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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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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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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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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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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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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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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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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至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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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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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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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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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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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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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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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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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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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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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89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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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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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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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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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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