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宁蒗县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规模: 长坪村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36.69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为19.47平方千米,治理面积为19.22平方千米,治理程度98.7%,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梯田工程173.43公顷、水土保持林32.21公顷、保土耕作456.77公顷、封育治理1259.30公顷,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取水池1座,抽水泵站1座,输水管道8.29千米,50立方米蓄水池7座,100立方米蓄水池5座,200立方米蓄水池5座,镇墩34座,支墩117座,闸阀井21座,水池配套沉砂池7座;修缮机耕道路3.07千米,道路排水沟3.07千米,预制涵管81米,沉砂井11口,会车平台11处,路基挡墙116.21米,下田口21处;谷坊8座;截排水沟840米;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水利设施喷绘20平方米。1fd4febd-a6c2-4ddc-b5c9-472181840011
  • 范围: 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1fd4febd-a6c2-4ddc-b5c9-472181840011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1fd4febd-a6c2-4ddc-b5c9-472181840011建设规模:长坪村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36.69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为19.47平方千米,治理面积为19.22平方千米,治理程度98.7%,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梯田工程173.43公顷、水土保持林32.21公顷、保土耕作456.77公顷、封育治理1259.30公顷,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取水池1座,抽水泵站1座,输水管道8.29千米,50立方米蓄水池7座,100立方米蓄水池5座,200立方米蓄水池5座,镇墩34座,支墩117座,闸阀井21座,水池配套沉砂池7座;修缮机耕道路3.07千米,道路排水沟3.07千米,预制涵管81米,沉砂井11口,会车平台11处,路基挡墙116.21米,下田口21处;谷坊8座;截排水沟840米;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水利设施喷绘20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1fd4febd-a6c2-4ddc-b5c9-472181840011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fd4febd-a6c2-4ddc-b5c9-472181840011
建设规模: 长坪村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36.69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为19.47平方千米,治理面积为19.22平方千米,治理程度98.7%,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梯田工程173.43公顷、水土保持林32.21公顷、保土耕作456.77公顷、封育治理1259.30公顷,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取水池1座,抽水泵站1座,输水管道8.29千米,50立方米蓄水池7座,100立方米蓄水池5座,200立方米蓄水池5座,镇墩34座,支墩117座,闸阀井21座,水池配套沉砂池7座;修缮机耕道路3.07千米,道路排水沟3.07千米,预制涵管81米,沉砂井11口,会车平台11处,路基挡墙116.21米,下田口21处;谷坊8座;截排水沟840米;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水利设施喷绘20平方米。 1fd4febd-a6c2-4ddc-b5c9-47218184001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3-24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0888-552193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经办人: 黄鹏
办公电话: 黄鹏
招标代理机构: 中承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经办人: 潘在昌
办公电话: 13708767487 移动电话: 1370876748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600039001001
标段名称: 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1标段-梯田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3-3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14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宁蒗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44.0749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宁蒗县宁利乡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业绩要求: /
其他: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6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执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中标后发现其存在在建工程,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部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且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3)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供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①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的;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③工程项目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④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600039001002
标段名称: 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标段-道路工程、林草措施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3-3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14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宁蒗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61.82311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宁蒗县宁利乡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业绩要求: /
其他: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6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执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中标后发现其存在在建工程,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部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且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3)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供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①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的;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③工程项目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④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3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600039001003
标段名称: 宁蒗县2026年长坪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3标段-配水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3-3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14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宁蒗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5.57613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宁蒗县宁利乡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业绩要求: /
其他: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6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执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中标后发现其存在在建工程,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部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且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3)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供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①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的;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③工程项目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④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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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pdf 2026-03-23 17: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