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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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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50037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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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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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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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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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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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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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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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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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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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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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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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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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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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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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部分: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包含设计过程中施工图报批、审批手续等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所有施工工作;负责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的配合工作等;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资料归档等工作。
3.设备(材料)采购部分:完成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相关工作。
4.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规划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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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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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新平县漠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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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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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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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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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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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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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设计方提供)。
3、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2年企业或2024年未完成审计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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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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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总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注:①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所配备的其他专业或管理人员需满足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
②施工负责人无在建(代建)工程,提供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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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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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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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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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设计方提供)。
3、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2年企业或2024年未完成审计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总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注:①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所配备的其他专业或管理人员需满足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
②施工负责人无在建(代建)工程,提供相关承诺。
6、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7、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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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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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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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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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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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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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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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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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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