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EPC)
- 项目名称: 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
- 项目地址: 新平县漠沙镇
- 规模: 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含医疗卫生次中心、配套用房及附属用房。本项目用地面积5267.6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42.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50.46平方米,其中:医疗卫生次中心建筑面积为5784.38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9.04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7.04平方米。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框架结构,层数为六层,建筑高度为24.45米(建筑防火高度为22.95米),室内外高差0.45米,为多层公共建筑;地下配套用房为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为3.70米,室内外高差0.45米;附属用房为单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65米(建筑防火高度为3.75米),室内外高差0.15米。e48967bf-8c7f-49b5-96a5-52f29cd97ded
- 范围: 1.工程设计部分: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包含设计过程中施工图报批、审批手续等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所有施工工作;负责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的配合工作等;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资料归档等工作。3.设备(材料)采购部分:完成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相关工作。4.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规划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EPC)e48967bf-8c7f-49b5-96a5-52f29cd97ded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e48967bf-8c7f-49b5-96a5-52f29cd97ded建设规模: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含医疗卫生次中心、配套用房及附属用房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 开标时间: 2026-01-27
项目详情
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EPC)招标计划
基本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EPC) | ||
|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 入场登记部门: |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704.87 |
| 招标人: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 招标人联系人: | 范老师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869759107 |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30 00:00 |
| 招标内容: | 工程设计部分: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包含设计过程中施工图报批、审批手续等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所有施工工作;负责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的配合工作等;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设备(材料)采购部分:完成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规划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 | ||
|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1 | 玉溪市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漠沙镇医疗卫生次中心(EPC) | 270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