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073001001
|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姚安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20 08:30
|
|
开标地点:
|
姚安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925.6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以及不在用地范围内的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的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评审、报批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
(2)采购部分: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工作。
(3)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3、招标文件获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应附相关资料)。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提供现阶段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勘察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注册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企业类似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标办法中有业绩打分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
|
其他:
|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3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等重大违约记录;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及投标人承诺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其他要求:
(1)限制投标的具体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4-20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