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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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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30020260007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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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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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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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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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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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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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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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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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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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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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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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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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3.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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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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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采用71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固定支架+DC1500V组串式逆变器,共61040块组件,直流侧安装容量为43.338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约为35MW,容配比为1.2425,共安装320kW组串式逆变器109台,光伏厂区共分为14个子方阵。本工程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主要布置有配电装置楼、综合楼、SVG、站用变等设施设备,站内道路设置回车平台并连接至进站公路,采用砖混围墙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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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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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楚雄州姚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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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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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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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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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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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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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若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公司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及成员应分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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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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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取得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建筑或机电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拟技术负责人:配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注:以上拟派的人员(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满足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余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拟派往项目人员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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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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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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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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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2、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若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公司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及成员应分别提供)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若以联合体投标,此承诺由牵头单位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信誉要求中(2)(3)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标时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 人员要求5.1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的人员。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取得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建筑或机电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5.4拟技术负责人:配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以上拟派的人员(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满足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余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拟派往项目人员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资料。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6.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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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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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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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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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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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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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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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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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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