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咸安区)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咸安区)(XAZX-202211QT-019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安区发布时间:2022-11-11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咸安区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建设规模:国土面积1502平方千米
  • 规模: 国土面积1502平方千米。咸安区建设规模516803亩。按工程类别分,人工造林建设规模为4040.3亩,退化林修复建设规模为47640.0亩。建设内容具体参照施工图纸。其他:工期660日历天,抚育期3年(含工期
  • 范围: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12合同估算价:8511.88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07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咸安区)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咸安区)(XAZX-202211QT-01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211QT-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咸安区)已由咸宁市林业局以《关于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业设计(咸安区)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招标人为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社会资金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75%,社会资金10%,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5%。招标人为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国土面积1502平方千米。咸安区建设规模516803亩。按工程类别分,人工造林建设规模为4040.3亩,退化林修复建设规模为47640.0亩。建设内容具体参照施工图纸。 其他:工期660日历天,抚育期3年(含工期)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12 合同估算价:8511.88万元
2.3其他: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3.1.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绿业 旅游投资 发展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中和金磊 工程咨询 集团有限 公司
地址:
咸安区青 龙路文体 中心群艺 馆4楼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文笔 大道54 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曹女士
电话:
0715-8330623
电话:
0715-83839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11月11日
附录:

附录 :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财务要求

提供 健全的财务制度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 负责人 资格

项目 负责人

需具备林业或营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 负责人,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 或项目经理。

1人

提供 劳动 合同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技术负责人

需具备林业或营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 负责人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1人

提供 劳动 合同

/

/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