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EPC)(XAZX-202507FJ-541001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项目地址: 咸安区金桂路
- 规模: 拟变更的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总用地面积24906.13㎡(约37.36亩),总建筑面积37216.47㎡,设置床位750张
- 范围: 1、新建-1+10层医养楼1栋,地上建筑面积11222㎡;2、新建-1+10层康养楼1栋,地上建筑面积15902㎡;3、新建连廊666㎡,垃圾处理站64㎡、污水处理站63㎡、液氧房63㎡、配电房及门卫房121㎡,地下停车场9115.47m㎡;4、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0
项目详情
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EPC ) ( 项目名称 ) 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EPC )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507FJ-541001001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 2024]207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 (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安区金桂路 。
建设规模: 拟变更的咸安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总用地面积 24906.13 ㎡ ( 约 37.36 亩 ) ,总建筑面积 37216.47 ㎡,设置床位 750 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 1 、新建 -1+10 层医养楼 1 栋,地上建筑面积 11222 ㎡ ; 2 、新建 -1+10 层康养楼 1 栋,地上建筑面积 15902 ㎡ ; 3 、新建连廊 666 ㎡,垃圾处理站 64 ㎡、污水处理站 63 ㎡、液氧房 63 ㎡、配电房及门卫房 121 ㎡,地下停车场 9115.47 m ㎡ ; 4 、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 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1. 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 各个环节的验收。 2. 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 关的材料、设备等。 3. 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 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08 月 31 日 。
合同估算价: 228640200 元 。
2.3 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单位);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之一;( 2 )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 )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7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7 月 31 日 23 时 59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已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bidweb/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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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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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 186 号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8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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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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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工 |
联 系 人: 程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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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9971257790 |
电 话: 18171864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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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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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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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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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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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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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25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