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XAZX-202507QT-542001001)招标公告

咸安区发布时间:2025-07-29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
  • 项目地址: 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17组
  • 规模: 1、边坡整形工程;2、浆砌石恭(排)水沟工程;3、U型树脂截(排)水沟工程;4、复绿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17组;建设规模:1、边坡整形工程;2、浆砌石恭(排)水沟工程;3、U型树脂截(排)水沟工程;4、复绿工程 ; 1)1、边坡整形工程:开挖山体平面约68888㎡;从标高+295m至标高+100m由上至下分台阶逐层削方整形,平台单边坡高15m,其中三种平台宽分别为:安全平台5m、清扫平台8m、接滚石平台15m,单台阶坡脚60°,整体边坡角40°至4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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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507QT-542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1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恒茂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咸宁恒茂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 17 ;建设规模: 1 、边坡整形工程; 2 、浆砌石恭 ( ) 水沟工程; 3 U 型树脂截 ( ) 水沟工程; 4 、复绿工程。

2.2 招标范围: 1 1 、边坡整形工程 : 开挖山体平面约 68888 ㎡;从标高 +295m 至标高 +100m 由上至下分台阶逐层削方整形,平台单边坡高 15m ,其中三种平台宽分别为 : 安全平台 5m 、清扫平台 8m 、接滚石平台 15m ,单台阶坡脚 60 °,整体边坡角 40 °至 45 °。 2 、浆砌石恭 ( ) 水沟工程 : 浆砌石截 ( ) 水沟 700m. 排水沟内空尺寸 50*80cm 、壁摩 30cm ,每十米设置一道伸缩缝 , 在采场顶部及中上部内侧设置 +280m +190m +100m 平台。 3 U 型树脂截 ( ) 水沟工程 : 设置 10 U 型树脂截 ( ) 水沟总长 2380m ,其外部规格为长 1000mmx 550mmx 500mm ,内部规格长 1000mmx 480mmx 460mm 4 、复绿工程 : 回填种植土 19630 ; 栽植乔、木等 4290 株,平台复绿及种植草本植物 24200 ; 挂网喷播面积 55400 ㎡;( 2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计划工期: 22 个月,合同估算价: 2983.84664 万元(投标最高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备注: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附录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其它: _ / 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07 30 00 00 2025 08 04 23 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下同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08 21 09 00

5.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逾 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 ,招标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xnztb.xianni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恒茂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咸安大道 318

址: 长安大道 89

编:

编:

联 系 人: 邹文

联 系 人: 程筱 、曹琴

话: 17871727210

话: 18171864801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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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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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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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7 29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咸宁高七矿山二区生态修复(排危除险)项目(标段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

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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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不足一年 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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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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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proxy.xianning.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19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要求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

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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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其他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 1. 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2.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4.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5.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