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精河县托里镇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网5.3公里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5.3公里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有内容
项目详情
二、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有内容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时间:
2023年08月02日
五、定标方式
:票决定标法
定标时间:
2023年08月06日
六、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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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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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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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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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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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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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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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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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拟中标人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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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精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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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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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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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26523238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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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0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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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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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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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决定标法,企业信用良好,报价低,业绩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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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张奎;施工员:敬新川;安全员:蒋玲利;质量员:张诗利;资料员:于华鹏;造价师:熊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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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时间:
2023年08月
07日
00:00
至
2023年08月10日
00:00
八、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
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
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精河县托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伟优
联系电话:
1356550503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
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监督管理部门: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09-7639609
九、其他事项:无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托里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托里镇
地
址:博乐市北京路中央公馆
邮
编:
833300 邮 编:833400
邮
箱:
455692703@qq.com 邮 箱:34808879@qq.com
联
系
人:张伟优
联
系
人:
桑婷婷
电 话: 13565505033 电 话: 0909-886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