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城镇综合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博尔塔拉蒙古州发布时间:2026-03-01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城镇综合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精河县2.工程规模:一标段:建设100个智能垃圾分类站,配备计量
  • 规模: 一标段:建设100个智能垃圾分类站,配备计量、积分兑换等功能,购置5000个分类垃圾桶,6辆运输车和10台清扫机器人。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配备相应转运车辆和箱子。配置6辆餐厨垃圾转运车。这将增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实现垃圾减量、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一标段:建设100个智能垃圾分类站,配备计量、积分兑换等功能,购置5000个分类垃圾桶,6辆运输车和10台清扫机器人。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配备相应转运车辆和箱子。配置6辆餐厨垃圾转运车。这将增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实现垃圾减量、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本标段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标段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项目详情

博州精河县城镇综合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65272226012900345001)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3月01日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3月04日00:00
本博州精河县城镇综合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72226012900345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博州精河县城镇综合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博州精河县城镇综合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项目班子成员
1 精河县安阜精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00291634.52元 合格 29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总承包项目经理:程晓辉,技术负责人:贾望林,施工员:阿克觉勒·沙尔山别克、马琪,安全员:库尔班·买买提明、马国富,质量员:牛学东、然文·阿达里,材料员:张文萍,机械员:米·孟根格尔力,造价师:林洪松,资料员:朱芳,设计负责人:陈国刚,建筑专业负责人:蒋世强,电气专业负责人:刘立新,暖通专业负责人:刘磊,结构专业负责人:刘帅,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王婧,结构专业设计人员:盛勇,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刘峰。
2 新疆长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04594397.5元 合格 29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总承包项目经理:何从伟,技术负责人:杨雨颜,施工员:周威、何军辉,质量员:周航、宋辉,安全员:袁兵、严生恒,机械员:吴曼玲,资料员:陈晓培,材料员:孙国胜,造价师:李晓兰,设计负责人:李士会,设计人员:董世宇、刘延南、吴文福。
3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05720551.02元 合格 29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总承包项目经理:王志海,技术负责人:左竞楠,施工员:张晓、刘青丽,质量员:张英花、贾双艳,安全员:贾海燕、王清叶,资料员:侯进辉,材料员:曲艳会,机械员:魏鹏,造价师:侯志文,设计负责人:刘亚辉,建筑专业负责人:邵明辉,结构专业负责人:刘睿,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秦顺,暖通专业负责人:卢铃,电气专业负责人:聂振宇。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精河县安阜精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程晓辉,设计:陈国刚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新1652023202301299,设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高级工程师,2022B09729
2 新疆长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何从伟,设计:李士会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新1652006201102362,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CS20114100228
3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王志海,设计:刘亚辉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19202000892,设计: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G330009341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精河县安阜精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新疆长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倪武刚,联系方式:13999769366;监督单位: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09-7639609。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 地 址:博乐市中央公馆A2#号楼三层
联 系 人:倪武刚 联 系 人:宋向玲
电 话:13999769366 电 话:0909-2225378
电子邮件:8153702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