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中水回用生态造林项目(一期)EPC
- 项目名称: 新和县中水回用生态造林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新和县
- 规模: 新建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1万立方米,配套对南侧1014亩未利用地进行土地平整;新建再生水泵房1座;新建DN200~DN300再生水管道共6.994公里,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1万立方米,配套对南侧1014亩未利用地进行土地平整;新建再生水泵房1座;新建DN200~DN300再生水管道共6.994公里,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2
项目详情
新和县中水回用生态造林项目(一期)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和县中水回用生态造林项目(一期) 已由 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备案证号 2601200025652925000018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新和县新盛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和县中水回用生态造林项目(一期) 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1万立方米,配套对南侧1014亩未利用地进行土地平整;新建再生水泵房1座;新建DN200~DN300再生水管道共6.994公里,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
2.1.1建设地点: 新和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1万立方米,配套对南侧1014亩未利用地进行土地平整;新建再生水泵房1座;新建DN200~DN300再生水管道共6.994公里,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
2.1.3 总投资额 : 1065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2.1.5 标段划分: 1个 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 给水 工程) 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 工程· 市政公用 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 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
( 类似业绩 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
3.5、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 类似业绩 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
3.6、财务要求: 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度未审核完成的企业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 (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项目部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投标时应填报“主要人员简历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扫描件。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1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2025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1日),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
3.10、其他要求:①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2 日 1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自行下载, 网址为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3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8122577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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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新和县新盛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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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华北路 3号110办公室 |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绿苑社区解放北路瑾程酒店六层60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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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42100 |
邮编:8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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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袁文强 |
联系人: 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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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271660785 |
电话: 17399979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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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0997-218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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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524044852@qq.com |
2026 年 0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