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6-02-15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概况: 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20260037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60037

项目名称: 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最高限价(元): 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阿瓦提县农产品仓储转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服务直至项目结算、决算完成为止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2026年03月02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锁并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瓦提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0997-675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绿苑社区解放北路瑾程酒店六层601房

联系方式: 18197557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丹

电 话: 1819755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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