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预防性养护项目及 G218 线 K40+677 头道河盖板涵改桥工程YLQLYH-1
- 项目名称: 2025年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预防性养护项目及G218线K40677头道河盖板涵改桥工程
- 概况: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犁州 2.项目概况: (1)G578线恰普河大桥:桥梁中心桩号K40+335,跨径组合11*30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型梁,所在段落公路等级为二级,桥梁全宽10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6
项目详情
2025
年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预防性养护项目
及
G218
线
K40+677
头道河盖板涵改桥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
2025年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预防性养护项目及G218线K40+677头道河盖板涵改桥工程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关于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公养护〔2025〕169号)和《关于2025年 G218线 K40+677处头道河盖板涵改桥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公养护〔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伊犁州
2.项目
概况
:
(
1)G578线恰普河大桥:桥梁中心桩号K40+335,跨径组合11*30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型梁,所在段落公路等级为二级,桥梁全宽10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主要工程内容:处治碱蚀、剥落、掉角、锈胀,更换
全桥防抛网,封闭裂缝,更换支座
132个,更换泄水管,更换伸缩缝,防腐处理等。
(
2)G578线龙口大桥:桥梁中心桩号K104+871,跨径组合8*30m,结构形式为T梁,所在段落公路等级为二级,桥梁全宽7m,设计荷载汽-20。主要工程内容:封闭全桥裂缝,修复剥落、掉角、破
损、锈胀部位,更换全桥支座,更换泄水管,防腐处理等。
(
3)G577线巩乃斯河特大桥(左、右幅):桥梁中心桩号K195+396,跨径组合37*30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小箱梁,所在段落公路等级为二级,桥梁全宽11m,设计荷载公路-I级。主要工程内容:处治碱蚀、剥落掉角,处治锈胀,封
闭裂缝,防腐处理等。
(
4)G578线小龙口分离式立交:桥梁中心桩号K192+482,跨径组合1*16m+2*20m +1*16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型梁,所在段落公路等级为二级,桥梁全宽12m,设计荷载公路-I级。主要工程内容:封闭全桥裂缝,修复网裂,防腐处理
等。
(
5)G312线东沟新桥:桥梁中心桩号K4816+094,跨径组合6*30m,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型梁,所在段落公路等级为二级,桥梁全宽11m,设计荷载公路-I级。
主要工程内容:封闭全桥裂缝,修复剥落、掉角、破
损,更换止水带,防腐处理等。
(
6
)
G218 线 K40+677 头道河盖板涵,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和农四师六十六团清水社区交界处,为霍城境内大东沟河下游重要的构造物。头道河盖板涵在 G218 线上为 1-4m盖板涵,涵洞净宽 3.4m、净高 1.7m
,
该涵洞存在泄洪能力不足的问题,多次涵洞阻塞造成洪水翻路,本次处治的方案为拆除原有涵洞,改建为
1-16m 预应力混凝土矮 T 梁桥,下部采用桩柱式桥台,并对改建后的桥下渠道进行硬化处理。
3.招标
内容与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
A6540003917003986001001
标段(包)名称:
YLQLYH
-1
招标范围为
:
本
标段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作量
的施工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证书(桥梁养护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持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列入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12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
5
年
04
月
16
日到
202
5
年
05
月
06
日
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jyl.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
5
年
05
月
07
日
1
6
:
3
0
2.递交方法:
(
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
PDF版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加密
PDF版电子
投标
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687606609@qq.com),邮件包含2个附件,附件一文件名称统一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附件二文件名称统一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唯一有效,并对2个信封的文件分别进行加密
,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
05
月
07
日
1
6
:
3
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
3.开标地点:
使用腾讯会议辅助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虚拟会议室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密码
(单位名称+密码)待工作人员通知后,发送至腾讯会议“聊天栏”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密码的单位,将视为放弃本次招标活动。
七、
其他公告内容
1.
计划工期:
2025年
05
月
26
日开工,
2025年0
9
月
30
日完工
(
其中:桥梁预防性养护项目
06月30日完工
)
,总工期
128
日历天。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当日的
09
:
3
0~
10
:
3
0。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指定邮箱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前进入视频会议室,未按时出席会议的可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
开标入会链接:
https://meeting.tencent.com/dm/uBHJLh3mHBdP,腾讯会议:368-287-110
4.
腾讯会议软件下载地址
: 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
5.
腾讯会议软件使用指南
: https://meeting.tencent.com/support-doc-detail/45/index.html。
6.
伊犁州交通业务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流程: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7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jyl.gov.cn/)发布, 澄清答疑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为:
伊犁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监察室
九、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
234号
|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
77号亚欧国际1202室
|
|
联系人:
阿依努尔
·努尔夏提
|
联
系
人:
李玉磊
赵振廷
|
|
电话:
0999-8995354
|
电
话:
19390970189
15600670702
|
|
纪检监察:
0999-8995397
|
|
伊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
5年
04
月
15
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桥梁养护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注:
1
.
投标人须
按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补充规定
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2
.
桥梁养护
乙
级资质应为交通运输部监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2
号)实施之前颁发的证书或原《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不予认可。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
财
务
要
求
|
|
1
.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
250
万元;
2
.投标人2021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
注:
1.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2021-
202
3
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
投标人须
按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规定
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
业绩要求
|
|
近年独立完成
过
二级及以上
公路
等级
的
1
座
桥梁建设工程或桥梁
改建
工程施工业绩。
|
注:
1.
“近年”是指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
.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补充规定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
信
誉
要
求
|
|
1.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个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誉评价结果不得为
D
;
2.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注:
1.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附录
4
以及“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逐一作出响应,并按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补充规定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
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
总工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的桥梁建设工程
或
桥梁改建
工程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补充规定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与中标候选人公示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招标人尚未授予合同的人员重复,在合同签订之前允许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进行更换。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
|
2.1.
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函
(
报价函
)
中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各分项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
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备案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
2
.
1
|
第一个信封评分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分
主要人员:
3
0
分
施工
业绩:
15
分
履约信誉:
15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
投标函文字报价
-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00分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
5
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
9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9
.1
-12分;编写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12
.1
-15分。
|
|
|
工程的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
5
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
9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9
.1
-12分;编写内容对工期和质量保证合理的,得12
.1
-15分。
|
||||
|
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
3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3
.1
-4分;编写内容对安全生产、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是行之有效的,得4
.1
-5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
分
|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
3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3
.1
-4分;编写内容对项目风险防范及事故是应急行之有效的,得4
.1
-5分。
|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0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
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
0
分。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8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的桥梁建设
工程或
桥梁改建
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加
1分,最多加2分。
|
||||
|
2.2.3(3)
|
其他
因素
|
施工业绩
|
15分
|
施工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独立完成过二级及以上
公路
等级
的
1座
桥梁建设工程或桥梁
改建
工程施工业绩加
1分,最多加2分。
|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基本要求的,得14.5分。
(
2)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新交发〔
2016〕3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3号)等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三个年度(2023年、2022年、2021年度)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
Y——信用评价得分;
y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22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
AA级为0.5分,A级为0.3分,B级不加(减)分,C级减0.4分,D级减3分。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等级对待。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区内及外省公路施工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其等级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企业注册地省区级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B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C级及以下对待。
注:投标人在某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中同时具有基本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时,采用其信用评价分数低的结果。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施工业绩、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
1
)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4
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3.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
3.6.1
项补充细化为: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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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资格审查办法
”
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
1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2
(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2
(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
(
3
)按本章第
2.2.2
(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
。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
2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
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