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宜宾市发布时间:2026-02-28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概况: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023 项目名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023

二、项目名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965,000.00元 97.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19900 C070199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利群 刘铭(采购人代表) 李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后收取。0---100:100×1.500%=15000.00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叙州支行 开户账号:5105 0172 7136 0000 0910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19383991783@163.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内容至少包含: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项目名称、转账回执、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明专票/普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150026210200008963[2026]00034。预算金额为1,000,000.00元,最高限价为1,0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联系方式: 0831-2310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双子星三单元二楼

联系方式: 0831-8082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831-8082966

四川中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