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山市发布时间:2026-01-06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概况: 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92 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92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四川远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1,690,000.00元 94.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四川远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19900 C070199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乐山市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围绕岷江流域乐山段总磷控制,对岷江干流及重点小流域开展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包括茫溪河、磨池河、金牛河、敖家河、石板溪、石马沟、百支溪等。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编制完善实施方案,同时开展各子项可行性评价、专家审查等工作 (1)根据采购内容编制完善实施方案,最终成果文件名称以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 (2)实施方案纸质报告4 份,电子版1 份。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作为止。 最终验收以通过生态环境厅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勇洋(采购人代表) 吴广林 张宏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为预算价的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 177 6006 9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3号10楼

联系方式: 18728859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老师

电话: 17760069918

四川中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