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成华区龙潭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DE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标段
- 项目地址: 成华区龙潭街道桂林社区3组
- 范围: 2.1标段(项目)名称:成华区龙潭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D、E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标段 ;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外立面玻璃幕墙、铝合金格栅、铝单板幕墙、石材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施工、二次深化设计、材料检测等
- 概况: 本项目规划建筑净用地面积约3.8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共7栋商业,2栋办公楼,幕墙总面积约为6.03万平米,其中:D地块为3栋商业建筑,幕墙面积约为2.81万平米;E地块为4栋商业建筑和2栋办公楼,幕墙面积约为3.22万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9
- 开标时间: 2025-08-26
项目详情
成华区龙潭
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D、E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施工
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华区龙潭
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D、E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施工
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
标段已由
成华区行政审批局
以
川投资备【
2309-510108-04-01-861246】第FGQB-03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本招标项目由
成华区行政审批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309-510108-04-01-861246】第FGQB-03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项目)名称:成华区龙潭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 D、E 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标段。
2.2招标主体: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成华区龙潭街道桂林社区3组、4组、5组,桂林社区集体。
2.4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筑净用地面积约3.8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共7栋商业,2栋办公楼,幕墙总面积约为6.03万平米,其中:D地块为3栋商业建筑,幕墙面积约为2.81万平米;E地块为4栋商业建筑和2栋办公楼,幕墙面积约为3.22万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外立面玻璃幕墙、铝合金格栅、铝单板幕墙、石材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幕墙及光彩照明工程施工、二次深化设计、材料检测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分包界面划分和技术要求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招标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2.6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具体各阶段工期详见合同约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放的工程开工令为准。
2.7标段划分: 1个标段,中标单位为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1
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1.
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
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4所有投标人
(无资质企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
5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
6
财务要求:
近
3
年(限定在
3年以内)无亏损;
3.1.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
(
2022年05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项合同金额
3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注:如投标人所提供的1个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建筑幕墙或泛光照明工作内容,则合同中建筑幕墙工程或泛光照明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均应当满足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要求,如合同中上述信息不明确,该业绩应当附加盖业主鲜章的业主证明材料(须明确合同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或泛光照明工程的工作内容、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
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年07月25日
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https://ep.cdmetro.cn:1443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396号,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6372089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