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2025年长宁、梅白、花滩、铜鼓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项目)招标公告

长宁县发布时间:2026-01-29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比选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长宁县2025年长宁梅白花滩铜鼓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项目
  • 项目地址: 长宁镇马村
  • 规模: 新建高标准农田14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0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440亩。其中,田型调整650.88亩,地型调整180.74亩,新建囤水田5块(10.79亩);新建提灌站2座,整治提灌站4座,埋设灌溉管网19.935公里,新建蓄水池3口,新建整治渠道0.0172公里;整治机耕道2.735公里,新建生产路8.41公里;土壤培肥1700亩;项目区公示牌1座,工程标识牌60块。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2.2招标范围2.2.1标段名称:长宁县2025年长宁、梅白、花滩、铜鼓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项目)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2.2.3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 范围: 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土壤改良等工程措施(按照3500元/亩投资标准进行测算,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方案为准)。(二)长宁镇马村、盘村(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马村田型调整300亩、下田坡道50个、新建放水缺口50个;新建提灌站2座、整治提灌站1座,整治山坪塘2座,灌溉管道3公里,生产道路1公里,土壤改良300亩。盘村新建排渠112米(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方案为准)。(三)梅白镇碧湖村、洪谟村、会贤村、联合村、庆丰村(民生保障领域)主要建设内容:碧湖村枣子山提灌站管道延伸1.7公里、会贤村白虎提灌站管道延伸1.61公里、洪谟提灌站管道延伸3.1公里,以及部分提灌站维修整治和渠道整治工作。共计延伸管道6.91公里。(四)铜鼓镇大村(解决群众需求)主要建设内容:拆除铜鼓镇大村6组土壤墒情监测点
  • 概况: 长宁镇马村、盘村,花滩镇宁春村,梅白镇碧湖村、洪谟村、会贤村、联合村、庆丰村和铜鼓镇大村,共4个镇9个村实施。2.1.2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14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0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440亩。其中,田型调整650.88亩,地型调整180.74亩,新建囤水田5块(10.79亩);新建提灌站2座,整治提灌站4座,埋设灌溉管网19.935公里,新建蓄水池3口,新建整治渠道0.0172公里;整治机耕道2.735公里,新建生产路8.41公里;土壤培肥1700亩;项目区公示牌1座,工程标识牌60块。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2.2招标范围2.2.1标段名称:长宁县2025年长宁、梅白、花滩、铜鼓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项目)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2.2.3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8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2025年长宁、梅白、花滩、铜鼓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以 长农[2025]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农[2025]1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宁镇马村、盘村,花滩镇宁春村,梅白镇碧湖村、洪谟村、会贤村、联合村、庆丰村和铜鼓镇大村,共4个镇9个村实施。 2.1.2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14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0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440亩。其中,田型调整650.88亩,地型调整180.74亩,新建囤水田5块(10.79亩);新建提灌站2座,整治提灌站4座,埋设灌溉管网19.935公里,新建蓄水池3口,新建整治渠道0.0172公里;整治机耕道2.735公里,新建生产路8.41公里;土壤培肥1700亩;项目区公示牌1座,工程标识牌60块。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长宁县2025年长宁、梅白、花滩、铜鼓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项目)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30 00:00 至 2026-02-08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27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