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桑园镇、柳树镇、高川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西乡县桑园镇柳树镇高川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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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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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桑园镇、柳树镇、高川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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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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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107003541bfl20dk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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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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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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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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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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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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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622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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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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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荣德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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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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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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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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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212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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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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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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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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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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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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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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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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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交易中心
第六评
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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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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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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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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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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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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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嘉达远尚(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万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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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文沛
陕
16120182020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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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
99.20%;
设计费: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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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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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台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办公楼6层604
室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全邮箱
:1077588194@qq.com,电话:0916-212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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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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