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西乡县发布时间:2025-09-15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西乡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城北街道办四季河社区现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内
  • 范围: 2.1建设地点:城北街道办四季河社区现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内; 2.2工程规模: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处理规模1.5万m3/d ; 标段1: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2.7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西乡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

E6107003541g3dshpbjs001

招标人名称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锦鑫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杨工

联系电话

0916-2613598

开标时间

2025 9 5 10 00

开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定标时间

2025 9 11 10 00

定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五楼第一评标室

中标人

中标人

中标费率

拟定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定标办法

牵头人:天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安工程费费率 99.20% ,设计费费率 2.20%

刘帆

261121338664

直接票决法

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民主街明珠小区 54 号楼 1 单元 501 室杨工处,电话: 0916-2613598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8075735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