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汉山街道办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南郑区汉山街道办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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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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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汉山街道办
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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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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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107003541m5p6lqhmt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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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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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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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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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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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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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丽妮、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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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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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8899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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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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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1
年
1
月
4
日
09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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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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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
三
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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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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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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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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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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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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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鼎泰兴邦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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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5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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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拓
陕
2611179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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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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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裕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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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7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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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田
2611819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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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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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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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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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
陕
261181903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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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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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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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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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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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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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推
荐
3名
定
标候选人,推荐
定
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2、
以上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3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3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1号竹园天寰国际1706室
招标代理
处,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878263695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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