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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10-28至2025-12-12 09:30;
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10-28至2025-12-30 09:30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12 09:30;
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30 09:30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
4、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
修改为: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
5、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变更为: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
6、原招标文件中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5-12-12 09:30
变更为:2025-12-30 09:30
7、原招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 2022-01-01 起至 2025-12-12 止
变更为:2022-01-01 起至 2025-12-30 止
8、最近三年(2022-01-01起至2025-12-12)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变更为:最近三年(2022-01-01-2025-12-30)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9、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分标准——备注:2、投标企业项目机构组成需验证项目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各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验证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投标企业项目机构组成需验证项目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各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验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须加盖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公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截图或带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可查询的二维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若中标(成交)通知书不满足上述要求,还须同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的中标(成交)公告截图并附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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