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烟台市发布时间:2026-02-25来源:烟台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以北,虎山南路以西,永安公墓以南
  • 规模: 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约2.9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7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餐厅、地下人防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并对一期进行局部改造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 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7年8月底前完工
  • 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以北,虎山南路以西,永安公墓以南 2.2 建设规模: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约2.9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7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餐厅、地下人防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并对一期进行局部改造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 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7年8月底前完工 ;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327(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以北,虎山南路以西,永安公墓以南
    2.2 建设规模: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约2.9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7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餐厅、地下人防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并对一期进行局部改造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7年8月底前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1计划竣工日期:2027-08-31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3-02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8 计划投资额:14969.485036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承诺书一)。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31.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预留方式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上述比例;(注:需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上述比例将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5日 19:00至2026年03月02日 1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3月18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8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万宝恒,联系电话:0535-6895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09室。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6788613。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莱山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烟台嘉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2号楼2002号
    邮编: 邮编:264003
    联系人:吕品 联系人:孙一峥
    电话:0535-6926219 电话:620563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tjiayuncheng@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89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