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烟台市发布时间:2025-08-22来源:烟台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以北,虎山南路以西,永安公墓以南
  • 规模: 203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通过图审机构审查的图纸以及合格证,并在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配合施工现场服务;工程勘察应满足设计进度需求,提交审查通过的勘察成果报告
  • 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以北,虎山南路以西,永安公墓以南 ;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含交评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审查)等,以及建设内容的全流程规划设计和为支撑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311(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以北,虎山南路以西,永安公墓以南。
    2.2 建设规模:203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通过图审机构审查的图纸以及合格证,并在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配合施工现场服务;工程勘察应满足设计进度需求,提交审查通过的勘察成果报告。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5 招标范围:烟台市莱山区初家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含交评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审查)等,以及建设内容的全流程规划设计和为支撑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08-27
    2.7 设计要求:总建筑面积约2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7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餐厅、地下人防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并对一期进行局部改造。单体建筑面积约5000㎡-20000㎡,具体要以设计内容为准。
    2.8 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2000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及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接受大型企业参与。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确定企业类型。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 17:00至2025年08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0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09月12日 14:3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2日 14:3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吕品,电话:0535-69262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艺瑾,电话:0535-6703277。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万宝恒,联系电话:0535-6895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09室。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6788613。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莱山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吕品 联系人:王艺瑾
    电话:0535-6926219 电话:0535-67032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mxxmzx@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89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