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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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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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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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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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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标段
(S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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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设单位要求及相关方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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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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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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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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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航道或港池泊位疏浚施工项目。 注:以上业绩可为独立发包的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的以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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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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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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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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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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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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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1人)
:①具有港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③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项目总工
(1人)
:①具有港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①具有港航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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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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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船舶需具有海事部门颁发的手续和牌照,满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及该工程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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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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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转包和违规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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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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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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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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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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