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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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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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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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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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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一标段
(JL-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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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新建 1 座10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7#泊位)和配套引桥等,与东营港东营港区北防波堤6#油品化工泊位相连接,成顺岸式布置。包括疏浚工程、水工结构、土建工程、供电、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动力、液体工艺、导助航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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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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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住建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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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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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10万吨级及以上的高桩码头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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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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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2024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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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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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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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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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港口与航道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人)
:(1)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2)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施工环境保护培训考试合格证书;(3)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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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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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测测量仪器设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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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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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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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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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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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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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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