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东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济宁东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 项目地址: 济宁高新区
- 规模: 本项目为济宁东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建设内容为建设同济路、济邹路、鸿广路、山博路、矿外路等道路排水管网约35公里,新建管径DN300-DN2000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雨水泵站2座。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 范围: 建设同济路、济邹路、鸿广路、山博路、矿外路等道路排水管网约35公里,新建管径DN300-DN2000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雨水泵站2座。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投资估算额: 65.00 万元 5、 招标人: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 联系 地址: 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产学研基地T3栋9楼 (2) 联系人: 王主任 (3) 联系 电话: 0537-3255640 6、招标代理机构: 济宁茗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 地址: 济宁太白湖新区明德花园16号楼1单元301室 (2) 联系人: 范经理 (3) 联系 电话: 13054977735、15853782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 5-09-28 — 202 5-10-21 0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网址为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nsggzy.cn/JiNing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 5-10-21 09 :0 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nsggzy.cn/JiNing ) 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 联系人: 王主任 , 联系 电话: 0537-3255640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
- 概况: 本项目为济宁东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建设内容为建设同济路、济邹路、鸿广路、山博路、矿外路等道路排水管网约35公里,新建管径DN300-DN2000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雨水泵站2座。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投资估算额: 65.00 万元 5、 招标人: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 联系 地址: 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产学研基地T3栋9楼 (2) 联系人: 王主任 (3) 联系 电话: 0537-3255640 6、招标代理机构: 济宁茗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 地址: 济宁太白湖新区明德花园16号楼1单元301室 (2) 联系人: 范经理 (3) 联系 电话: 13054977735、15853782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 5-09-28 — 202 5-10-21 0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网址为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nsggzy.cn/JiNing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 5-10-21 09 :0 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nsggzy.cn/JiNing ) 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 联系人: 王主任 , 联系 电话: 0537-3255640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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