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新泰市青云街道平阳河上游片区
  • 规模: 该项目以新泰市新地标平阳古巷•三圣里商业街项目为中心,对平阳河上游片区进行综合治理,包括两岸生态恢复及景观建设,片区内再生水、污水、雨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
  • 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2

项目详情

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泰市恒元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2.2 项目编号: XT-GC-20260312-01-01

2.3 建设地点: 新泰市青云街道平阳河上游片区

2.4 建设规模: 该项目以新泰市新地标平阳古巷•三圣里商业街项目为中心,对平阳河上游片区进行综合治理,包括两岸生态恢复及景观建设,片区内再生水、污水、雨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平阳河上游两岸生态恢复及景观建设、片区内改造再生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等工程。

2.5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

2.8 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 18447.72 万元(其中设计费 200.72 万元,工程施工费 18247.00 万元)。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拟派施工负责人)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预中标项目),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设计方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 )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所承担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 获取

4.1 时间 : 2026 03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下载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8-628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 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4 02 09 00 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恒元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 789

联系人: 孔经理

联系电话: 0538-72221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路东北

项目负责人:张旭

联系电话: 0538-7250725

电子邮箱: sdrzxmgl@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 0538-7250725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538-722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