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大店镇工业园存放河沙一宗拍卖公告

临沂市发布时间:2025-09-26来源:临沂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莒南县大店镇工业园存放河沙一宗拍卖

项目详情

莒南县大店镇工业园存放河沙一宗 拍卖公告

受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5年10月3日上午10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莒南县大店镇工业园存放河沙一宗,约 50,896.10m³,起拍价1119715元,保证金20万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报名条件和要求:

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实名认证并于 2025年10月2日17时前提交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应于2025年10月2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方可参与竞买。

特别说明: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 5个工作日内返还。

2、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实际交付为准,如有出入,拍卖款不予调整。买受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区域进行清运,不允许随意清运,不允许对拍卖标的进行挑拣,竞买人需慎重考虑,自担风险。

3、标的转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转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问题,导致无法顺利完成转运的,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专业运输、装卸,所需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在标的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买受人应当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安全运输及装卸,如出现任何事故及责任均有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4、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知悉、认可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并自愿承担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5、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当地镇政府和委托人管理,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签订合同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五个月内完成清运,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合同价款或按委托人要求清运完毕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且委托方有权将未清运的标的重新处置。 联系电话: 1555496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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