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充电场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B)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4-08-20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充电场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位于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是在景区游客换乘中心计划建设公交车及大巴车充电装置;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以经 招标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还应通过 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 (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现状处理(场地 平整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交 (竣)工验收,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充电场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B); 2.2项目编号: SJ-GC-20240820-01 ;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在景区游客换乘中心计划建设公交车及大巴车充电装置;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以经 招标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还应通过 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 (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现状处理(场地 平整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交 (竣)工验收,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13

项目详情

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充电场站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DB)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充电场站建设项目 经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充电场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B);

2.2项目编号: SJ-GC-20240820-01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景区游客换乘中心;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在景区游客换乘中心计划建设公交车及大巴车充电装置;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以经招标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还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现状处理(场地 平整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交 (竣)工验收,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其中充电桩及箱变设备作为甲供设备单独招标;

2 . 9招标控制价: 132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 4.3 万元,工程施工费 127.7 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1)-(2)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

1) 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 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2016】285号)规 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 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 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4 08 2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09月 13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 116号

联系人:聂主任

联系电话: 0538-53330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24号

联系人:刘建军

话: 0538-8669766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 0538-8669766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0538-533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