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5年度)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5年度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本项目 占地面积 17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3.59㎡,建筑密度36.85%,地上容积率0.787 , 机动车停车位 130个
- 范围: 2.1项目名称: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 2025年度)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2.2项目编号:SJ-GC-20251022-02-01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 占地面积 17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3.59㎡,建筑密度36.85%,地上容积率0.787 , 机动车停车位 130个 ; 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 并对周边配套场区进行提升改造,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3
项目详情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
2025年度)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国有
资金,招标人为
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
2025年度)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建设项目
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
2025年度)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2.2项目编号:SJ-GC-20251022-02-01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
占地面积
17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3.59㎡,建筑密度36.85%,地上容积率0.787
,
机动车停车位
130个
。
2.4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
并对周边配套场区进行提升改造,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不
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427.13
万元(其中设计费
31.1
5
万元,设计费费率
1.3%
;工程施工费
1825.98
万元
,
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570.00万元
)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1)-(
3
)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3
)停车设备
产品
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
注:未两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
-机械式停车设备)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
自
2025年
10
月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09时00分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泰山城建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钱经理
电
话:0538-53330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陈金秀、
吴潇
电
话:0538-8998169
电
子
邮
件:
tahx2016@vip.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金秀、吴潇
联系方式:
0538-8998169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0538-533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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