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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
、
投标
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
【建市〔
2020
〕
94
号】要求换证的
,须提供电力行业
(
送变电工程
)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
3
年度(自
202
2
年至
202
4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
、业绩要求:
自
20
22
年
0
7
月
16
日至
202
5
年
0
7
月
16
日止(近
3
年
),承担过
电力
设计项目类似业绩
。
【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
6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
22
年
0
7
月
16
日至
202
5
年
0
7
月
16
日止(
3
年
)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
http://zxgk. court.gov.cn/shixin/
)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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