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5-03-28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 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5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兴隆街东延(禹王大道-东绕城)、廖桥街东段(清风路-文成路)、建设路南延(团结路-南绕城)新建道路的绿化及相关工程 ; 2025 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7

项目详情

2025 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 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招标条件

2025 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2025年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兴隆街东延(禹王大道-东绕城)、廖桥街东段(清风路-文成路)、建设路南延(团结路-南绕城)新建道路的绿化及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程地点: 宁阳县城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

2.5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7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为12428305.99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 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

3.5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5年03月31日8时00分至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 方式:投标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 5 04 23 日09时00分。

5.2 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浩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9、 本项目监督部门:

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8-5866966。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576 号。

10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阳县金阳大街南侧

联系方式:0538-566656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海力大道嘉禾园南门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浩

电 话:0538-608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