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6-02-26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
  • 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www.taggzyjy.com.cn ) 通过系统领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 2026年3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2026-X-01 交易中心编号: SJ-SHZC-26021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 159.8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 , 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4

项目详情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 ) 通过系统领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 2026年3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6-X-01

交易中心编号: SJ-SHZC-26021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 159.8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智能化系统维保 , 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6年2月2 7 日至 2026年 3 4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响应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武老师,联系方式:0531-55655216。

2)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38-6991839。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址:泰安市龙潭路 24号

人:刘老师

话: 0538-629822 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 C5座西单元

人:武老师 老师

联系方式: 0531-55655216 15269844717

电子邮件: puhuataian 2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