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SG-1
- 项目名称: 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 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
- 规模: 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 ( 1 )分别于京沪线 K655+494 附近路基下、兖石线 K7+460 附近路基下,采用土压平衡式顶管机顶进法新建 2-D0=2.2m 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作为供热管道的专用通道
- 范围: 招标范围: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施工,包括第三章(桥涵)、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增值税)、第十三章(总承包风险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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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S26-03-01B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 2403-370883-04-01-984960 )并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办公室关于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有关意见的复函》(涉铁工函〔 2025 〕 11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正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山东济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为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山东济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建设规模: 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 ( 1 )分别于京沪线 K655+494 附近路基下、兖石线 K7+460 附近路基下,采用土压平衡式顶管机顶进法新建 2-D0=2.2m 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作为供热管道的专用通道。 ( 2 )由以上工程引起的铁路通信、信号、电力设施设备防护工程。 具体以国铁济南局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邹县电厂至曲阜供热工程供热管道下穿兖石、京沪铁路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施工,包括第三章(桥涵)、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增值税)、第十三章(总承包风险费)。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SG-1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6 月 7 日。 2.3 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桥涵下穿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1.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 5 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2 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人员未在国铁济南局涉铁工程“黑名单”执行期限内。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3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投标人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6 年 2 月 7 日 9 时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 9 时 (北京时间 ,下同),登 录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jnggzy.jinan.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 CA 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CA 办理方式: 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 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 B )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26 年 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jnggzy.jinan.gov.cn/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依据《关于印发 <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 > 的通知》(济发改公管〔 2020 〕 194 号文)规定,投标人应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融通电子保函平台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须将电子凭证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非运输企业时,可提交由集团公司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5.3 ( B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nggzy.jinan.gov.cn/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shandong.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202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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