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发布时间:2025-05-12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材料
  • 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材料采购 2.2项目编号:SJ-GC-20250512-01-01 2. 3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4

项目详情

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 —东平县段输配 工程材料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 —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材料采购

2.2项目编号:SJ-GC-20250512-01-01

2.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φ1620*20mm、φ1820*22mm埋弧焊直缝焊接钢管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4个月内供货完毕( 注:本项目分批供货 )。

2.6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74.9296万元。

2. 9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A、B级压力管道元件)及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出具的);

3.3 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4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公告时间:自 2025 年 5 1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下载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6月4日9时00分。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 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泰山区迎胜东路 26号

人: 李科长

话: 0538- 8335368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泰安市苗圃小区北门沿街天外上璟 G2楼5 26

人:吕妍

话: 0538-6367111

电子邮件: sdjlgcxm@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 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 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 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吕妍 联系方式: 0538-6367111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538-533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