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烟台市发布时间:2025-05-14来源:烟台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金岭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一阶段
  • 项目地址: 招远市金岭镇
  • 规模: 在金岭水库下游沿河29个村内铺设HDPE300污水管80公里,改造沿途道路30公里,新建农户污水井6200个、村内污水收集池35个;清理15个村庄内河道沟渠78公里,浆砌河道挡土墙10公里
  • 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金岭镇 2.2 建设规模:在金岭水库下游沿河29个村内铺设HDPE300污水管80公里,改造沿途道路30公里,新建农户污水井6200个、村内污水收集池35个;清理15个村庄内河道沟渠78公里,浆砌河道挡土墙10公里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金岭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一阶段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880(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岭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一阶段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金岭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金岭镇
    2.2 建设规模:在金岭水库下游沿河29个村内铺设HDPE300污水管80公里,改造沿途道路30公里,新建农户污水井6200个、村内污水收集池35个;清理15个村庄内河道沟渠78公里,浆砌河道挡土墙10公里。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0日前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的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1)设计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图纸审查等;同时包含项目实施全过程及竣工、缺陷责任期跟踪服务。 (2)采购内容: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构配件等的采购及保管。 (3)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交付等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临时水、临时电、质监站、档案馆、移交等手续)办理、根据审查后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 计划投资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为3900万元(含建安工程费及设计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置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额≥31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者管网工程或者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2)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招标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联合体协议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②投标人将本项目中的一定比例(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公示信息表》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分包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上中小微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4日 09:16至2025年05月19日 09:16(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6日 09:00:00,地点为:招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common-list.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主任,电话:0535-815577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春霖,电话:0535-6926602。
    7.4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长安路金岭镇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0F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洪波 联系人:李春霖
    电话:0535-8155773 电话:0535-69266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hglyt2023@163.com
    监督部门:招远市农村农业局 联系方式:0535-825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