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4、7、8标段)招标公告

贺兰县发布时间:2025-12-2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478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区位于西干渠以西,沿110国道两侧分布,西临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北至平罗县交界,南至西夏区交界,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4~10km
  • 规模: 1.金山泵站供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线19.5公里,管材选用PCP管,管径DN1200-800mm,配套建筑物111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西干渠以西,沿110国道两侧分布,西临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北至平罗县交界,南至西夏区交界,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4~10km ; 施工4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2#调蓄水池(13.5万m³);施工7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5#调蓄水池(50.0万m³);施工8标段:贺兰林场供水工程-调蓄水池(18.0万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7

项目详情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施工 4、7、8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己由 贺兰县发改和改革局 关于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 2024)36号 批复建设, 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争取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西干渠以西,沿 110国道两侧分布,西临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北至平罗县交界,南至西夏区交界,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4~10km。涉及贺兰县洪广镇,主要包括贺金山机井片区、贺兰林场片区。

2.3项目概况及规模: 1.金山泵站供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线19.5公里,管材选用PCP管,管径DN1200-800mm,配套建筑物111座。新建灌区调蓄水池5座,总容积83.3万立方米。2.贺兰林场供水工程:新建灌区调蓄水池1座,总容积18万立方米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4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2#调蓄水池(13.5万m³);施工7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5#调蓄水池(50.0万m³);施工8标段:贺兰林场供水工程-调蓄水池(18.0万m³)。

2.5标段划分:

施工 4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2#调蓄水池(13.5万 (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 7标段: 金山泵站供水工程 -5 #调蓄水池( 50 .0万m³) (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 8标段:贺兰林场供水工程-调蓄水池 18.0万 m³) (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 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22 日至 20 2 5 12 27 日,持 CA数字 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 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请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下载。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 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 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1 12 上午 09:00 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 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 ”。各 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 开标系统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6.2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2%收取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 9楼

人:侯惠发

电话: 0951-8068760

招标代理机构: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 B座701(天鹅湖小镇东门南侧)

联系人: 李磊、李雪、孙笑笑、杨鹏

电话: 1351958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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