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招标公告

贺兰县发布时间:2026-02-1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区位于西干渠以西,沿110国道两侧分布,西临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北至平罗县交界,南至西夏区交界,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4~10km
  • 规模: 1.金山泵站供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线19.5公里,管材选用PCP管,管径DN1200-800mm,配套建筑物111座
  • 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西干渠以西,沿110国道两侧分布,西临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北至平罗县交界,南至西夏区交界,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4~10km ;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具体内容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供货期: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供货期:288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贺发改复( 2024)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争取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西干渠以西,沿110国道两侧分布,西临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北至平罗县交界,南至西夏区交界,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4~10km。涉及贺兰县洪广镇,主要包括贺金山机井片区、贺兰林场片区、贺兰葡萄长廊片区。灌区规划总灌溉面积10.02万亩,其中金山机井灌区3.77万亩,贺兰林场片区1.0万亩,贺兰葡萄长廊插旗口路以南片区3.75万亩(水源工程已实施)。贺兰葡萄长廊插旗口路以北片区1.5万亩。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1.金山泵站供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线19.5公里,管材选用PCP管,管径DN1200-800mm,配套建筑物111座。新建灌区调蓄水池5座,总容积83.3万立方米。 2.贺兰林场供水工程:新建灌区调蓄水池1座,总容积18 万立方米。 3.葡萄长廊北片区供水工程续建:新建输水管线9.25公里,管材选用PCP管,管径DN800-500mm,配套建筑物34座,新建灌区调蓄水池5座,蓄水总容积18万立方米。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

2.4 招标范围: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具体内容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供货期: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供货期:288天。

2.6 交货地点: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葡萄长廊北片区管材标段) 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是管材 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02 13 15 00 分至 2026 02 27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 文件规定 ,免缴投标保证金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 以其他 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交的 截止 ,下 2026 03 11 9 00 分,投标 截止时间 通过 宁夏 招标 台递 电子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 无需 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 文件规定 ,免缴投标保证金

6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 9楼

人: 侯惠发

电话: 0951-8068760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润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 531号 311室

联系人: 李鑫

电话: 1590961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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