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进行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工程、雨水工程、排洪沟工程、电气工程、供热工程、铺装工程及储能工程建设等 ; 建设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附属设施,日处理规模50m³/d ;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3
项目详情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 局 以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发改发〔 2025 〕 17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为 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进行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工程、雨水工程、排洪沟工程、电气工程、供热工程、铺装工程及储能工程建设等。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附属设施,日处理规模 50m³/d 。敷设压力雨水管450米、重力雨水管100米,建设矩形钢筋混凝土溢流井1座、圆形管道混凝土八字排放口1座。建设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洪沟约935米(配套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配套建设室外箱变一座,敷设电力电缆及排管等。建设室外地源热泵管井,采用双U形式的竖直地埋管井,共计220套管井。进行主广场铺装面积1850平方米、站台前沥青路面铺装面积503平方米、站台铺装面积193平方米、入口主题小品1座、站台1座。配套建设储能设施一座。
2.2 建设地点: 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 4招标范围: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2. 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一 个标段 , 各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06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管理,投标人办理 CA 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号键。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12-58188093 。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 / 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模式”。
4.6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1-4021306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 95号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号公寓2706室
邮 编 : / 邮 编 : /
联系人: 冯岩婷 联系人: 贺本玉 、刘东洋、 张少华、周孟源
电 话: 0951-4038810 电 话: 0951-6717776
202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