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11-2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进行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工程、雨水工程、排洪沟工程、电气工程、供热工程、铺装工程及储能工程建设等 ; 建设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附属设施,日处理规模50m³/d ;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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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5-11-27 12:14:1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宁夏华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122717.02元 60天 合格 金正国 宁2642020202101131
宁夏兴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122715.34元 60天 合格 冯弈杰 宁2642022202301215
宁夏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122719.30元 60天 合格 邹德浩 宁2642020202101053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 2025-11-27至2025-11-30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冯岩婷         电 话:0951-4038810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少华         电 话:13895625296
八、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入定标环节,特此公示。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11-27 1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