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发布时间:2026-02-06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新庄集乡白墩村
  • 规模: 一)田块整治工程、(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三)灌溉与排水工程:1.水源工程;2.田间灌溉工程;(四)田间道路工程、(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六)自动化信息化工程
  • 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庄集乡白墩村 2.2建设规模:(一)田块整治工程、(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三)灌溉与排水工程:1.水源工程;2.田间灌溉工程;(四)田间道路工程、(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六)自动化信息化工程 ;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 概况: 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输配电工程、自动化与信息化工程;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3

项目详情

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集乡白墩村

2.2 建设规模:(一)田块整治工程、(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三)灌溉与排水工程:1.水源工程;2.田间灌溉工程;(四)田间道路工程、(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六)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施工工期:2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若投标单位上述资质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则按照规定的新旧证书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2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5089945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联系人:马洪泽

电  话:0953-509600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联 系 人:施菲菲、张宏祥、马芳

电    话:0951-6150819、18195109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