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发布时间:2025-10-1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柳树台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田块整治3210亩,增施有机肥3781亩;新建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泵站1座,过滤器房235.20平方米,管理房51.00平方米,施肥棚81.60平方米,沉沙渠150米,安装电动闸门1座,卧式潜水泵4台,自动反冲洗砂石+自动反冲洗叠片过滤器4套,自动一体化施肥机4套;铺设de90-315输水管道65.14公里,pe75支管31.1公里,滴灌带2521.91公里,配套建筑物共计290座,镇墩87座;整修田间砂砾路5.94公里;补植垂柳434棵;新建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敷设10kV电缆线路200米,低压线路170米;建设项目区中央灌溉控制中心1座,压力传感器4套,液位传感器2套,安装田间输水管电动阀159台,智能阀门控制器141套,蓄水池及泵站球形监控摄像头5台 ;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7

项目详情

红寺堡区 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 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己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红寺堡区 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 202 5 141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田块整治 3210亩,增施有机肥3781亩;新建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泵站1座,过滤器房235.20平方米,管理房51.00平方米,施肥棚81.60平方米,沉沙渠150米,安装电动闸门1座,卧式潜水泵4台,自动反冲洗砂石+自动反冲洗叠片过滤器4套,自动一体化施肥机4套;铺设de90-315输水管道65.14公里,pe75 支管31.1公里,滴灌带2521.91公里,配套建筑物共计290座,镇墩87座;整修田间砂砾路5.94公里;补植垂柳434棵;新建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敷设10kV电缆线路200米,低压线路170米;建设项目区中央灌溉控制中心1座,压力传感器4套,液位传感器2套,安装田间输水管电动阀159台,智能阀门控制器141套,蓄水池及泵站球形监控摄像头5台。

2.2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柳树台村。

2.3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5标 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开标当天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5 10 17 17 00 2025 10 27 17 00 ,持 CA数字证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 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 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 4 其他: 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1 10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3-5089945

10 .联系方式

标 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人: 杨虎

话: 0953-5096217

招标代理机构:致本润道招标代理(宁夏)有限公司

址: 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商贸城 4号商铺130号

系   人: 陈莉 刘昌

话:1 7752305229

致本润道招标代理(宁夏)有限公司

2025 10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