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车辆专业设备设施等甲供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标段、一标段、五标段

中卫市发布时间:2025-08-08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车辆专业设备设施等甲供物资
  • 项目地址: 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工业园区站
  • 规模: 中卫专用线线路全长19.25公里,线路自中卫市沙坡头区柳家庄站引出至工业园区站,项目总占地面积135.80公顷
  • 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GZ3-25-06-446/H 2.2建设地点: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工业园区站 2.3建设规模:中卫专用线线路全长19.25公里,线路自中卫市沙坡头区柳家庄站引出至工业园区站,项目总占地面积135.80公顷 ; 1)货物名称及数量:TFDS系统,包括货车故障轨旁图像监测系统(TFDS)1套、8KVA4h在线式UPS电源1台
  • 概况: 中卫专用线线路全长19.25公里,线路自中卫市沙坡头区柳家庄站引出至工业园区站,项目总占地面积135.80公顷。 招标内容:尾压系统1套、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HMIS)1套、红外轴温探测设备(THDS)1套、货车故障轨旁图像监测系统(TFDS)1套、车号自动识别地面设备AEI(AEI-S1型)1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9

项目详情

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车辆专业设备设施等甲供物资采购

一、二、三、五标段 招标公告 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车辆专业设备设施等甲供物资采购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 2021〕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NXGZ3-25-06-446/H

2.2 建设地点: 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工业园区站

2.3 建设规模: 中卫专用线线路全长19.25公里,线路自中卫市沙坡头区柳家庄站引出至工业园区站,项目总占地面积135.80公顷。

2.4 供货及安装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个月内 根据招标人的时间进度安排进行 安装 调试

2.5 招标范围:

1)货物名称及数量 ①尾压系统,包括尾压系统1套、移动式空压机1台、微控试风单车试验器1台。②HMIS系统,包括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HMIS)1套、数字语音记录仪1台。③THDS系统,包括红外轴温探测设备(THDS)1套、1KVA8h在线式UPS电源1台、红外复式设备1套。④TFDS 系统,包括货车故障轨旁图像监测系统(TFDS)1 套、8KVA4h 在线式 UPS 电源 1 台。 AEI系统,包括车号自动识别地面设备AEI 1套、1KVA8h在线式UPS电源1台、复示设备1套,车号电源及信号防雷箱1套、CPS管理计算机1套。(2)技术服务 提供上述 ~ 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质保期内售后等技术服务。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一标段 :尾压系统。包含:尾压系统、移动式空压机、微控试风单车试验器。

标段 HMIS系统。包含: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HMIS)、数字语音记录仪。

标段 THDS系统。包含:红外轴温探测设备(THDS)、1KVA8h在线式UPS电源、红外复式设备。

标段 AEI系统。包含:车号自动识别地面设备AEI(含在1KVA8h在线式UPS电源、复示设备,车号电源及信号防雷箱、CPS管理计算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 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须出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

2)一标段: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2.7万元,在2021年~2024年(连续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7万元。

二标段: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 2.2万元,在2021年~2024年( 连续 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2万元。

三标段: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 5.5万元,在2021年~2024年( 连续 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5万元。

五标段: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 3.4万元,在2021年~2024年( 连续 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4万元。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近三年)内投标产品须具有在正式开通运行的铁路项目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与供货合同一一对应,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以及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证明)。

3.4 信誉要求:(1) 诉讼及仲裁: 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近三年)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履约情况:投标人在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 (近三年) 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 4) 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 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近三年)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8 08 12 00 分至 2025 08 15 23 59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 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 招标文 件。

4 . 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 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9 01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 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项目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951-6661403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 虹桥南街 址: 宁夏银川市贺 兰县虹桥

天源财汇中心 C 座 7 层 南街天源财汇中心 C座15层

联系人: 李晓 联系人: 陈晨、梅乃文 王然

话: 0951-5155740 电话: 0951-7809206 15809507777

电子邮件: 1073052811@qq.c om 电子邮件: 454346228@qq.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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