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
-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1标段23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辖区
- 规模: 一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1标段建设总面积2300亩,其中: 人工造灌木林2300亩,叶用枸杞种植9094200株,包含抚育管护、枸杞施肥、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修建砂石路作业便道(3m宽)7km
- 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3000141100040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辖区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1标段建设总面积2300亩,其中: 人工造灌木林2300亩,叶用枸杞种植9094200株,包含抚育管护、枸杞施肥、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修建砂石路作业便道(3m宽)7km ;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4
项目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 ( 1-3标段 )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 已由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 2025〕55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 , 建 设 资 金 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4064万元,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508.22万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 招 标范 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A6403000141100040
2.2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辖区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 )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 1标段建设总面积2300亩,其中:
人工造灌木林 2300亩,叶用枸杞种植9094200株,包含抚育管护、枸杞施肥、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修建砂石路作业便道(3m宽)7km。
节水灌溉设施:沿路铺设 Φ250PE(1.0MPa)管2995m,Φ160PE(1.0MPa)干管3400m,Φ125PE(1.0MPa)干管6620m,Φ63PE(0.6Mpa)管5817.4m,Φ63PE(1.2Mpa)管82.6m,滴灌管Φ16-1.2PE管216333m;配套管道建筑物圆形排气井(D=1.4m,H=2m)1座,预制装配式钢筋砼井(A=2.4m,B=2.0m,H=3.0m)2座,圆形阀门井(D=1.4m,H=2m)2座,镇墩、过路套管及其他阀门配件等。
二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蒙陕甘宁联防联治 )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 2标段建设总面积4678.5亩,其中:
人工造灌木林 4678.5亩,包含抚育管护、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
(1)生态灌木林:灌木林面积3969.8亩,全部为播种柠条;
(2)酸枣种植:种植酸枣708.7亩,栽植酸枣52444株。
三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蒙陕甘宁联防联治 )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 3标段建设总面积2158亩,其中:
( 1)防护林建设工程--新造林乔灌林,绿化面积55.7亩,栽植侧柏469株,栽植沙枣702株,栽植沙冬青702株,栽植柽柳468株,包含抚育管护、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
( 2)防护林建设工程--新造林灌草林:种植面积2102.3亩,栽植柽柳76523株,栽植沙冬青76523株,栽植酸枣76524株,播种沙打旺630.69亩,包含抚育管护、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
2.4工期和养护期: 工期 60日历天,养护期2年(7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 5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 次 招 标 不接受 (接受 或 不接 受 ) 联 合 体 投标。 联 合体 投 标 的 , 应 满 足下列要求: 3.4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 。
4 .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8 21:00 起至 2025-08-04 23:55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 登录 管理。
5 .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3-2666641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 238号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号9号楼
邮编: 751100 邮编: 750002
联系人: 胡科 联系人: 刘宇翔
电话: 18152325879 电话: 1829569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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