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项目名称: 利通区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规模: 2.1工程名称:利通区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工程地点:利通区金积镇、高闸镇、金银滩镇、扁担沟镇、古城镇、上桥镇、东塔寺乡、郭家桥乡 2.3工程概况:对8个乡镇总长20公里村道的62处隐患点增设交安设施,共安装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31个,双柱式铝合金标志牌3个,波形钢板护栏19996米,端头62个,铸钢减速带175米,热熔标线165平方米,混凝土示警桩137个,反光漆50平方米,隔离栏32米,爆闪灯13个
- 范围: 设计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 利通区 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吴忠市 利通区 发展和 改革局 以 《关于利通区 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利发改审发 〔 202 6 〕 39号文 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利通区 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吴交审发 〔 202 6 〕 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 自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及区财政配 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代 理机构为 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 工程名称: 利通区 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 工程地点: 利通区金积镇、高闸镇、金银滩镇、扁担沟镇、古城镇、上桥镇、东塔寺乡、郭家桥乡
2.3 工程概况: 对 8个乡镇总长20公里村道的62处隐患点增设交安设施,共安装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31个,双柱式铝合金标志牌3个,波形钢板护栏19996米,端头62个,铸钢减速带175米,热熔标线165平方米,混凝土示警桩137个,反光漆50平方米,隔离栏32米,爆闪灯13个 。
2.4 招标范围: 设计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 4 月 3 日 ,计划完工时间 2026年 7 月 27 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 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新资质)或公路工程养护二类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 202 3 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1个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或村道养护工程(含标志牌、护栏、标线等设施安装或维修)业绩, 且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 6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 6 年 3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400998 0000 、 0951-6891120。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3 月 24 日 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在网上“ 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解密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因系统电子招标文件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故发布公告的媒介更正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与滨河东路交叉口东北方向 200米
联 系 人: 张悦
电 话: 13323538519
招标代理机 构: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万福人家北门 4号楼三层
联 系 人:徐文清
电 话: 18695337779
8、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0953-21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