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 (贺兰片区)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贺兰片区
- 项目地址: 位于贺兰县
- 规模: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支渠工程(贺兰县片区),支渠砌护2条及配套建筑物改造等,其中:暖泉三支渠U型板拆除、砌护3127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黎明四斗渠预制混凝土板拆除,砌护2852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 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贺兰片区) 建设地点:位于贺兰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支渠工程(贺兰县片区),支渠砌护2条及配套建筑物改造等,其中:暖泉三支渠U型板拆除、砌护3127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黎明四斗渠预制混凝土板拆除,砌护2852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 暖泉三支渠U型板拆除、砌护3127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黎明四斗渠预制混凝土板拆除、砌护2852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8
项目详情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
(贺兰片区) 招 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贺兰片区) (项目名称)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 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宁水审发〔 2025〕1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 , 项目法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 地方 配套资金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与 贺兰县水务局 签订的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支渠工程(贺兰片区)建设管理委托实施协议》 ,由贺兰县水务局负责本项目施工、材料等招标工作。贺兰县水务局委托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为本项目招 标人 ,代理机构为 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现 对 本项目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贺兰片区)
建设地点: 位于贺兰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 :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支渠工程(贺兰县片区),支渠砌护2条及配套建筑物改造等,其中:暖泉三支渠U型板拆除、砌护3127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黎明四斗渠预制混凝土板拆除,砌护2852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招标 范围及内容: 暖泉三支渠 U型板拆除、砌护3127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黎明四斗渠预制混凝土板拆除、砌护2852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2个标段;一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暖泉三支渠), 二 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黎明四斗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 单位,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 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 发出 ,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 2)本项目依托 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 , 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 : 0512-58188093 、 0951-689112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 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11 月 12 日 0 9 时 0 0分
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及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 .2 履约保证金: 施工标段为 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监理标段免缴履约保证金。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 项 目 采用 (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1-8776322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贺兰县
联系人: 周雪梅 电 话:0951-8063863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长城花园 44号楼1-2号营业房306室
联系人: 李江龙
电话: 18295190851
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21 日